【公示公告】兴海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整治清单的公告
根据兴海县纪委监委《兴海县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兴海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整治清单及监督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共同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一、重点整治清单
(一)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规范执法、柔性执法,着重整治执法不亮证、着装不规范、态度蛮横、语言恶劣,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案卷、文书制作不规范等现象。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禁一罚了之、以罚代管、罚而不治等选择性、随意性执法行为。坚决杜绝收受执法检查对象财物及宴请等违法行为。
(二)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成效不稳固、整治工作不扎实、整改进展滞后等问题,开展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决整治对中央及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重视、敷衍塞责,甚至搞“虚假整改”“一刀切”等问题。
(三)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完善“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限时办结”等各项行政审批制度,让审批人员按制度办事,规范审批流程,推行受理、审批两分离。坚决整治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问题。对本单位环评等审批工作全面进行自查自纠,采取实质性举措,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审批无故拖延、严重迟缓等情况发生,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效能。坚决整治“靠环保、吃环保”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二、整治时间
2024年4月至10月。
三、举报方式
1.来信举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子科滩镇东大街3号兴海县人民政府4楼兴海县生态环境局(收),邮编:813399,电子邮箱:xhxsthjj@163.com
2.来访举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子科滩镇东大街3号兴海县人民政府4楼兴海县生态环境局(工作日受理)
3.举报电话:0974-8581516(工作日受理)
四、相关要求
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提供线索须详细提供准确时间、地点、经办人员、具体问题等关键信息。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欢迎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
兴海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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