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动态】兴海县生态环境局开展非煤矿山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县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结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及《兴海县2024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日,兴海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才旦本带队深入兴海县鹏飞有色金属采选有限公司、西宁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兴海分公司、青海汉臻矿业有限公司、青海龙宝万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
检查期间通过对各非煤矿山企业环评手续办理、扬尘污染防治、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及标识牌不规范,扬尘污染防治及成品堆场“三围一顶”措施落实不到位,环保治理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企业:一是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尽快更换标识标牌,规范贮存,危险废物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二是采取铺设防尘网、安装喷雾器、洒水降尘抑尘等措施,落实施工场地扬尘管控“六个100%”加大车间及道路扬尘防治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堆料场“三围一顶”措施,并加大设施维护管理,对破损区域及时进行更换、维修。四是按照边生产边恢复要求,及时对临时占地及地表裸露区进行植被恢复。
下一步,兴海县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加强与各职能部门联动,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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