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动态】兴海县生态环境局开展水电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县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结合《兴海县2024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近日,兴海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才旦本一行3人赴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班多发电分公司、青海省兴海莫多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兴海县尕曲水电站开发有限公司、青海兴海党村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生态流量、增殖流放及生态环境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现场检查。
检查期间通过对各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生态流量下泄监控设备使用、生态流量实际下泄记录、生活垃圾清理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逐一进行了详细检查,针对存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及标识牌不规范,生活垃圾处置台账不健全,党村水电站大坝及进厂道路周边生态恢复治理不到位,植被覆盖度达不到生态恢复要求,鱼类增殖流放设施建设进度缓慢,未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企业:一是尽快更换新的标识标牌,建立健全危废台账,定期签订委托处置协议,规范处置危险废物。二是莫多水电针对功能与生态工艺发生的重大变更,综合《后评价》专家意见,需要重新报批环评并重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三是党村水电站加快鱼类增殖流放站建设进度,确保6月底前完成年度流放任务;及时对大坝及进厂道路周边开展生态恢复及补植补栽工作,确保植被覆盖度达到生态恢复要求;尽快完成建设项目竣工和环境保护验收。四是班多水电站尽快完成临时用地生态恢复,及时清理水库库面漂浮物,并尽快完成地下水观测工作。五是制定年度监测方案并报备,定期开展监测工作。
下一步,兴海县生态环境局将不断加强对水电站生态流量、增殖流放、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管力度,不定期对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情况进行巡查,引导水电站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足额满足下泄生态流量,促进河流生态环境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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