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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4-1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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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2021-202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 政策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起草背景 

  州自2011年起开始实施五年为一个周期的两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天然草原禁牧2778万亩,草畜平衡2314万亩通过全州干部群众10年的不懈努力,草原生态保护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草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农牧民增收渠持续拓宽实现了草原生态保护和促进牧民增收的双赢目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保护要求十四五期间国家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促进农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改善农牧民生活条件实现新阶段农牧区三生共赢。 

  二、起草过程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精神要求,起草了海南州2021-202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先后组织州财政局、州林草局召开征求意见会,通过集中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后,1月初呈送省农业农村厅进行专家评审1月24日通过专家评审,并对方案内容再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了现在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有个部分内容,分别为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实施内容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重要意义草原补奖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于积极推进海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先行区建设,率先打造海南样板,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维护民族团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极其深远的意义 

  二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三个方面明确了全州2021-202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工作导向和主要目标。 

  第三部分,实施内容2021-2022纳入草原补奖政策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草地共5565万亩,其中实施禁牧草原面积2778万亩,实施草畜平衡的草地面积共2787万亩,安排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补助资金47267.79万元,其中禁牧补助资金40300.29万元,草畜平衡补助资金6967.50万元。与上一轮相比,新增草畜平衡面积473万亩(共和县170万亩,贵德县34万亩,贵南县75万亩,同德县60万亩,兴海县134万亩);增加补助资金7313.39万元(共和县2285.65万元,贵德县403.89万元,贵南县1390.82万元,同德县1168.29万元,兴海县2064.74万元)。 

  第三轮47267.79万元补奖资金中的39954.4万元,按第二轮基数、标准及办法进行分配。增量资金7313.39万元中按草畜平衡增加面积分配资金1182.50万元(其中共和县425.00万元,贵德县85.00万元,贵南县187.50万元,同德县150.00万元,兴海县134.00万元),按禁牧面积分配资金6130.89万元(其中共和县1860.65万元,贵德县318.89万元,贵南县1203.32万元,同德县1018.29万元,兴海县1729.74万元)。补助资金发放对象为5个县36个乡(镇)7个国有牧场依法取得草原承包使用证,从事畜牧业生产并履行草原保护义务的农牧户和国有农牧场、农垦企业等其他独立法人项目单位。综上所述,全州2021-2022年度草原补奖政策草畜平衡补助标准继续实行统一标准2.5/禁牧补助标准在第二轮的基础上共和县增加1.87/亩、贵德县增加1.60/亩、贵南县增加2.68/亩、同德县增加2.73/亩、兴海县增加2.27/,最终禁牧补助标为共和县13.92/亩、贵德县14.34/亩、贵南县14.98/亩、同德县15.97/亩、兴海县14.32/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推动生产转型5方面就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提出了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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