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生态环境局专题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5月17日,州生态环境局召开学习工作例会,专题研学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就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题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的基础保障,是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要根据《意见》要求,在充分考虑现有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基础上,确保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加快补齐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短板弱项,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会议要求,要认真对照《意见》提出的关于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5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有序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城带乡不断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一是健全完善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要加快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乡镇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消除污水直排,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二是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积极探索垃圾焚烧处理和厨余垃圾处理建设体系,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资源化水平。三是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设施建设,提升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全面摸清本地区各类危险废物产生量、分布及利用处置能力现状,健全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质升级。四是推动智能绿色升级。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智能升级,鼓励开展城镇废弃物收集、贮存、交接、运输、处置全过程智能化处理体系建设。提升绿色底色,采用先进节能低碳环保技术设备和工艺,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五是建立健全统筹协调保障体系。州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与省厅相关处室的纵向联动,适当打破部门协调处置机制障碍,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项目谋划和储备,强化与发改、住建、自然资源、林草等相关部门横向联动,做好项目审批、用地保障等影响项目落地实施问题的前期工作,共同推动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