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印发《海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海南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经十五届海南州人民政府党组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2月27日正式印发。
《规划》分为基础与形势分析、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4个部分,共9章35节。规划从生态保护、环境质量改善、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范4个方面设定了23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4项,预期性指标9项。
《规划》全面总结分析了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状,研判了存在的问题,充分对接国家、省、州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要求。立足全州生态环境实际,紧抓新时代推动构建西部大开发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实施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重大历史机遇,将“三个最大”省情定位、“三个安全”战略定位、“一优两高”“五个示范省”和“四种经济形态”部署具体化、海南化,重点聚焦三江源自然保护区、黄河流域、青海湖流域,突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过《规划》实施,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力争实现近期和远期目标:到2025年,“三线一单”全面落地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保护治理统筹推进,生态空间得到严格管控,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范,控碳降碳初见成效,生态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并力争全省领先,基本建成空间合理、生态优美、环境一流的现代化美丽新海南。到2035年,海南州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良性循环能力和服务功能基本稳定,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更加稳固,基本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基本建成生态文明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