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青海省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工作实施方案》(青生发〔2021〕103号)要求,近日,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开展了2021年度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
本次稽查主要采取现场交流、查阅相关案卷台账资料的方式,共调阅共和、贵德执法档案资料20份、行政执法案卷档案资料12卷,现场检查笔录35份,共梳理出“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情况、污染源现场检查监督情况、行政处罚规范性情况等三个方面8项问题,并下达生态环境执法稽查意见书,督促整改。
通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倒逼各县执法部门不断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执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