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加强环境监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十三五”以来,我州不断强化环境监管,积极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环境监管体系,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州域生态环境安全得以维护、全州生态环境安全得以保障。
我州坚持依法治污,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监管,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十三五”期间,共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辐射安全检查、自然保护区“绿盾”行动等专项行动21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大练兵”等形式,随机抽查企业886家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60家。利用“12369”环保热线、网络、微信等举报平台受理信访件329件,办结率达100%。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环境准入,促进经济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五”期间,审批备案各类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登记表共3405个,在全省率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核发登记工作,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01家,整改通知书23家,登记管理517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