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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伟

党组成员、海南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个人简历

曾任:青海省兴海县计划经济贸易局挂靠生(其间:青海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经济学专业本科班脱产学习)

   青海省兴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技术员

   青海省兴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副局长

   青海省兴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副局长兼供销合作社主任

   青海省兴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局长

   青海省兴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青海省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副主任、州能源局局长

现任:青海省海南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主持:负责“十化”党建监督指导专项小组工作;负责生态安全、国防安全工作;负责全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党组做好州县执法机构组织人事、干部管理、人才建设、队伍建设;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负责督促指导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责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反馈意见指导、整改、销号;配合环湖地区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对执法对象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负责全州大气、水、土壤、噪声、光,化石能源、固(危)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矿山、饮用水水源地、入河排污口、核与辐射等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的执法监管和安全执法监管;负责对州级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许可事项进行执法检查;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配合落实《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的执法监管工作;负责执法机构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负责环境信访举报;负责环境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并实施环境应急预案,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警、调查、处置;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指导、稽查县级执法队伍生态环境执法情况;负责承担执法结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负责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负责生态环境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纪检监察监督与生态环境监管贯通协同机制及生态环境司法联动机制;负责平安海南建设(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反恐怖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